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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栏目:廉政要闻 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7-08-29 15:47:30 点击: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访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杨晓渡

习近平总书记在“7·26”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重大成果,明确提出了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思想指南,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根本遵循。近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杨晓渡接受了专访,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成就,进行了详细解读。

记者:如何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杨晓渡: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大的气力抓紧抓好。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根本保证。中国的客观现实和历史文化,决定了13亿人民需要中国共产党这个坚强领导核心的带领,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战略举措作为加强巩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的保障,作为实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保障,从根本上保证了党有效地承担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是不忘初心、牢记宗旨的必然要求。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确保每一名党员不忘初心、按照自己承认的党纲党章的要求,继续前进,始终保持我们党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承载起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梦想。

三是全面从严治党是解决党内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理想信念动摇、组织涣散、纪律涣散、作风涣散,突出表现在一些党员干部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削弱党的领导力量,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挽狂澜于既倒,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赢得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

四是全面从严治党是对党的建设规律的科学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从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作风上、制度上、纪律上坚持党内的全面严格治理,从而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并在此基础上把握党的建设内在规律,不断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取得新进展,不断开创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成效显著,有哪些具体举措?

杨晓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是十八届党中央向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我们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从具体事情抓起,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

一是紧盯关键节点,聚焦突出问题。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从严禁公款大吃大喝、购买月饼贺卡、烟花爆竹等具体事情入手,严肃查处公款吃喝送礼、公款旅游、借婚丧喜庆敛财、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违规打高尔夫球等突出问题,刹住了许多人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深挖潜入地下的不正之风,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二是严格执纪,寸步不让。盯住“关键少数”,对“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及时约谈函询,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在执纪审查中,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紧盯不放,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万起,处理24.4万人。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把纠正“四风”的要求融入廉洁自律准则,写入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中央纪委网站开通举报窗、曝光台,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成为常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对167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杨晓渡:五年来,中央巡视共开展12轮,对277个单位的党组织进行全面体检,对4个中央单位进行“机动式”巡视,对16个省区市开展“回头看”,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中,60%以上是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的,巡视成为党内监督的利器。

一是明确巡视定位。从“四个着力”到紧扣“六项纪律”,再到强调巡视是政治巡视而不是业务巡视,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检查“四个意识”牢不牢、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坚决,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

二是创新巡视方法。实行巡视组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和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等“三个不固定”。抽查党员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党费收缴情况,下沉一级了解干部。在常规巡视的同时开展专项巡视,对巡视过的地区和单位开展“回头看”。

三是强化巡视成果运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被巡视党委(党组)书记反馈巡视情况,直指问题、点明要害。要求被巡视党组织主动认领责任,开列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和责任清单。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加强整改,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要整改,放大和延续了震慑遏制治本效应。

四是推进巡视理论和制度创新。中央巡视组共受理信访159万件,与干部群众谈话5.3万人次,成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重要形式,发挥了中国特色民主监督制度的独特优势。总结吸纳巡视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在一届之内两次修订巡视工作条例,为依纪依规开展巡视、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是形成全国巡视巡察“一盘棋”。各省区市全部完成巡视全覆盖任务,63家中央单位探索开展巡视工作,各省区市全部开展市县巡察,形成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格局。

记者:五年来,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都有哪些重要举措?

杨晓渡:我们不断深化对党的纪律建设的认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靠全党。

一是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在纠正“四风”、执纪审查和巡视、派驻监督过程中,坚决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渗透,拉帮结派、搞利益交换,对抗组织、欺瞒组织等问题,增强领导干部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是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使纪律真正严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把查办案件改为纪律审查、案件室规范为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改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在审查报告、巡视反馈材料、审理报告和通报等材料中,运用纪言纪语进行表述;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作出纪律处分工作的意见》,在狱中服刑的1.8万名“党员”均被依规依纪开除党籍。

三是严明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围绕产生十九大代表、中央“两委”委员和地方党委班子换届,认真落实党中央“凡提四必”的要求,排查梳理干部问题线索,提前做好线索研判处置工作,及时回复有关干部党风廉政意见。

四是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执纪方式,摸清一个地方和单位“树木”和“森林”的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惩治腐败方面取得了哪些积极成效?

杨晓渡:我们从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出发,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2017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就接受信访举报131.9万件次,立案25.6万件,处分21万人。

二是坚决整治人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督办问题反映集中的21个县市旗存在的270个问题;开展扶贫领域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目前共督办5批次252个问题;共通报曝光79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公开曝光78起),其中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33起;对乱作为、不作为的3.1万名基层党员干部严肃追责。

三是着力改进监督执纪方式。加强群众举报线索受理工作,拓宽反映渠道。对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调整线索分类标准,坚持快查快办,查清主要违纪事实,作出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对严重违犯党纪、不构成犯罪的,及时作出党纪处分,予以惩戒。

四是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织就反腐败天罗地网。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搭建国际合作平台,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截至2016年年底,共追回外逃人员2566人,追赃金额86.4亿元。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有43人落网。

记者:五年来,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都取得哪些积极进展?

杨晓渡:我们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把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固化为制度成果,不断提高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一是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以中央纪委监察部名义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25个减少到14个,纪检监察室从8个增加到12个;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和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中央纪委设立47家派驻纪检组,实现对139个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

二是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着眼于加强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构建党统一领导的国家反腐败机构,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着力解决行政监察覆盖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律与法律衔接不畅等问题。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3个试点地区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已挂牌成立,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三是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制定、修订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四是强化纪检机关自我约束。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回应党内关切和群众期盼。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5800人次、组织处理2500人、处分7900人。

记者:五年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哪些新经验新体会?

杨晓渡:我们深入把握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积极探索管党治党建设党的新实践,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是必须旗帜鲜明加强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只有深刻理解党的领导的丰富内涵,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当代中国最高政治原则,紧紧抓住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个关键,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才能确保全党政治上高度统一、行动上步调一致。

二是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最核心的使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以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驾驭现实,在了解党的历史、参与伟大实践、感受巨大成就中真正把“四个自信”确立起来。

三是必须坚持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为立党之本,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只有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根本宗旨,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才能有牢固的思想基础,才能有强大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遇到诱惑、挫折和危险毫不动摇。

四是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思想建党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管党治党要全面从严,必须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使二者相辅相成、同向发力。

五是必须坚持以上率下。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关键在党委、要害在一把手。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用好以上率下这个工作方法,领好班子、管住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六是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风气养成重在日常教化,党的建设必须常抓不懈。要坚持从点滴做起,在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巩固“不敢”,强化“不能”,促进“不想”,实现标本兼治,打赢这场输不起的斗争。

记者: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杨晓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果,是我们党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但这一笔还没写完。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姜 洁)